(2021年1月8日嘉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会议决定:接受张建明辞去嘉兴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,报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
信息来源: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